赣社联发﹝2015﹞2号
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六次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企业)社联、省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社联(科研处)、省直单位科研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赣社联字[2005]43号)和《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1)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民主、公平、公正评选原则,鼓励和调动我省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实现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时限: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三、学科分类: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应用对策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四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见附件2)。
四、申报办法: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实行属地申报制。省级单位、驻赣中央机构或省属和军队院校及科研机构的作者,向所在单位申报;省属学会的作者向所在学会申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的作者、设有社联的企业的作者向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企业)社联申报;各县(区、市)单位向所在的设区市社联申报。以上各受理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社联学会工作处。
3.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4.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5,用A4纸填写打印)一式6份。
5.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复印)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6.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社联学会工作处留置存档,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本人。
五、申报时间:自2015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止。
请各受理单位将申报材料连同用A4纸填写打印的《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3)、《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各1份(并附电子文档)于4月20日前送省社联学会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青 陈燕清
电 话:0791—88591160 88592716
电子邮箱:xhgzb@163.com
网 址:www.jxss.net.cn(提供评奖实施细则及相关电子表格下载)
地 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649号
邮政编码:330077
附件:1.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2.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学科目录
3.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
4.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5.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附件1
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评选实施细则
根据江西省社联《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赣社联字[2005]43号)的规定,2015年将开展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经研究,提出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民主、公平、公正评选原则,以鼓励和调动我省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实现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智力支持。
二、参评时限
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或发表的符合本《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三、评奖范围
凡本省作者在规定参评时限内发表的学术著作类、论文类、应用对策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一)参评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及要求:
1.由出版社公开出版和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赣内资字号)连续出版的内部资料上发表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或被设区市(厅、局)以上党政领导部门采纳、被省级以上领导给予肯定批示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但须出具相关证明或批示原件。
3.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和刊物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4.与省外作者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必须由我省作者担任第一作者或主编,并由我省作者独立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与省外作者合作的论文、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必须是以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与国外作者合作研究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成果,必须是由我省作者担任主持人,且独立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并经我省作者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本省多人合作的成果,必须由第一作者申报参评。
5.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但须符合参评成果年限规定;非同一专题的个人论文集和非个人论文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参评。
6.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研究成果,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获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或获其它非政府奖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可申报参评。
7.多卷本的科研成果必须各卷(册)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其阶段性成果不予参评。丛书可以整套申报,整套申报的由主编具名申报,此时单本则不能重复申报。如丛书中各作品的内容体系相对独立,可单独申报,但必须得到丛书主编的书面认可,此时丛书则不能再重复申报。
(二)凡属以下情况的,不列入参评范围:
1.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大事记,以及整理、剪辑转抄的资料和增刊。
2. 已获中央或省部级别奖励的成果;第一作者为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成果;凡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
四、成果申报
1.由作者本人按照评奖范围、参评时限和评奖标准的规定,自行选定成果形式和申报的相近学科。省级单位、驻赣中央机构或省属和军队院校及科研机构的作者,向所在单位申报;省属学会的作者向所在学会申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的作者、设有社联的企业的作者向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企业)社联申报;各县(区、市)单位向所在的设区市社联申报。作者及相关受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向省社联学会工作处(或相关受理申报单位)申报。填写省社联统一印制的《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同时报送成果原件和社会反响材料。各受理单位将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社联学会工作处。
2.确定成果是否在评奖时限的依据是:由出版社出版的成果,以第一次出版的时间为准,即不计转载和摘登的日期。内部发表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根据其被有关决策部门或者领导机关批示、采用的时间来确定,但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3. 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一项成果。
4.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以主持人申报一项。
5.调离本省的作者,如果是申报后离开的,其成果可参加评奖;在申报期内调入我省的作者,其成果可申报参加评奖;已故的本省作者,可由作者所在单位或家属代为申报。
6. 以外文撰写并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除提交原件外,须附有中文译文。
五、评奖标准
参评成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研究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见解或新的科学结论。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选题有重要意义,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创造性地揭示本学科领域的规律,提出了新材料、新观点、新结论,填补了本专业内的空白;或进入前沿学科,开拓了新的领域;或对原有的研究作了新的补充、完善和更正;或在方法上有新的突破,对学科建设有较大贡献。
2.应用对策研究成果:选题有现实意义,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对当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社会评价好,被有关党政领导部门采纳或获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批示,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科普读物:观点正确,科学性强,生动活泼,通俗易懂,集知识性和科学性于一体,获得广大读者好评,对传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促进改革开放与和谐社会建设,起着良好的启迪与导向作用。
4.译著:翻译的原著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译文准确、通达、雅致,符合原著风貌,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发展产生良好影响,获得社会好评。
5.工具书:适应社会科学研究和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内容丰富,数据、资料准确,编排科学,差错率极小,检索方便,给社会和思维领域提供了新资料新知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6.古籍整理和注释:准确可靠,缜密周到,有补正残缺、钩沉补漏的作用,注释简明、通达、富有创造,受到学术界和读者的好评。
在评审中,对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和应用对策研究成果,掌握标准应有所侧重。前者主要考察其学术水平与理论价值;后者主要注重其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六、奖项设置及比例
总获奖数控制在总有效申报数的28%左右。其中一等奖占总获奖数的10%,二等奖占总获奖数的40%,三等奖占总获奖数的50%。
七、评奖程序
1.资格审查:由省社联学会工作处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交各学科组评审。
2.学科评审组评审:分为初评、复评(综合评审)。
初评:初评实行匿名评审。评委在个人审读成果基础上,按量化评分表的要求评出分数。省社联学会工作处对分数进行统计,按得分高低顺序选取45%的成果提交专家评委会。专家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初评结果进行复议,确定进入复评的成果名单。
复评(综合评审):评委对入选的成果进行审读,各学科评审组根据所规定的各奖项等级名额控制数,按照本《实施细则》所列评奖标准,严格评审,提出获奖成果项目和获奖等级的建议名单,其中拟评选为一等奖的成果须附评审组书面评审意见;评审后,所有评审表、成果原件及有关材料全部收回,经评审组工作人员清查、整理,交省社联学会工作处验收留存。学会工作处将获奖项目和等级的建议名单提交省社联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3.举行省社联主席办公会议,审定各学科组获奖项目和等级,并报省委宣传部。
4.在江西社科网等新闻媒体上公示获奖名单。对评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结果公示之日起10天内,向省社联学会工作处提出申诉。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当事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八、评审原则和纪律
1.各级评审组织均应坚持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民主评议,按质取优,不徇私情,严禁作弊,宁缺勿滥,确保获奖成果的质量。
2.各级评审组织的成员及工作人员,均应严肃评审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九、奖励办法
1.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在必要时,增设特等奖。特等奖评审程序为:由学科组评审为一等奖并向省社联主席办公会议推荐,省社联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2.成果经评审后,召开全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表彰大会,由省社联向获奖者颁发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和奖金。
3.合作的获奖成果,只向第一署名者或主编授予证书1份。奖金只发1份,由获奖者协商分配。
十、组织领导
1.评奖工作在省委宣传部领导下由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实施。
2.省社联学会工作处负责评奖日常工作。
3.专家委员会及各学科评审组成员,由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回避原则,凡申报参评者不得担任所申报学科的评审组成员。
十一、附则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附件2
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申报学科目录
学科组 代号 |
学科组 名称 |
所 属 学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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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马列 科社 思政 |
马、恩、列、斯思想研究,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科学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运动史(含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研究,思想政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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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党史 党建 政治学 |
党史、党建,政治学理论、政治制度、行政学、国际政治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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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哲 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中国哲学、东方哲学、西方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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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经济学 |
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比较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生产力经济学、经济地理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世界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管理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会计学、审计学、技术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城市经济学、资源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物资经济学、工业经济学、农村经济学、农业经济学、交通经济学、商业经济学、价格学、旅游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财政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保险学、统计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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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法 学 |
理论法学、法律史学、部门法学、国际法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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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社会学 |
社会学史、社会学理论、社会学方法、实验社会学、数理社会学、应用社会学、比较社会学、社会地理学、政治社会学、文化社会学、历史社会学、科学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社会人类学、组织社会学、发展社会学、福利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宗教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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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历史学 |
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专门史、博物馆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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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教育学 |
教育学、心理学、军事学、体育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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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文 学 语言学 新闻传播学 |
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普通语言学、比较语言学、语言地理学、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汉语研究、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研究、外国语言研究,新闻理论、新闻史、新闻业务、新闻事业经营管理、广播与电视、传播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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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艺术学 |
音乐、戏剧、戏曲、舞蹈、电影、美术、工艺美术、书法、摄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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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管 理 学 图书情报学 |
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学、文献学、情报学、档案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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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应用对策 |
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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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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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组代号: 成果形式: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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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成果名称 |
成果发表期刊、出版单位名称以及成果发表、出版时间 |
合作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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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作人姓名只填前五名(含申报人),按发表、出版时的顺序排列。
附件4
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申报单位 |
联系人 |
电 话 号 码 |
成 果 学 科 申 报 情 况 |
成果申报人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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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
手 机 |
马列 科社 思政 |
党史 党建 政治学 |
哲学 |
经济学 |
法 学 |
社会学 |
历史学 |
教育学 |
文学语言学 新闻传播学 |
艺术学 |
管理学 图书 情报学 |
应用对策 |
总 数 |
副厅以上 |
副高以上 |
45岁 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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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学 |
语言学 |
新 闻 传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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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 |
论文 |
专著 |
论文 |
专著 |
论文 |
专著 |
论文 |
专著 |
论文 |
专著 |
论文 |
专著 |
论文 |
专著 |
论文 |
专著 |
论文 |
专著 |
论文 |
专著 |
论文 |
专著 |
论文 |
专著 |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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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 |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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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盖章)
附件5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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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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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申报评审表
成果名称
申报学科
申 报 人
工作单位
填表日期
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制
填表 说 明
一、表内栏目按有关规定用中文认真地如实填写,一律用A4纸制成表格。表格可到江西社科网(www.jxss.net.cn)下载。
二、封面上方“编号”申报人不填写。
三、封面的“成果形式”按(一)著作类;(二)论文类;(三)应用对策研究类;(四)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分类填写。
四、封面的“申报学科”请按以下分类填写:01马列科社·思政(含马、恩、列、斯思想研究、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等);02党史党建·政治学(含党史、党建、政治学理论等);03哲学(含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等);04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应用经济、保险学、统计学等);05法学(含理论法学、法律史学、部门法学、国际法学等);06社会学(含社会学、人口学、宗教学、民族学等);07历史学(含历史学、考古学、博物馆学等);08教育学(含教育学、心理学、军事学、体育学等);09文学·语言学·新闻传播学(含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普通语言、外国语言、新闻理论、新闻史、新闻业务、新闻事业经营管理、广播与电视、传播学等);10艺术学(含音乐、戏剧、戏曲、舞蹈、电影、美术、工艺美术、书法、摄影等);11管理学·图书情报学(含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文献学等);12应用对策(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五、“成果社会反响情况”栏中填写的有关情况都须提供相关的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也可提供原件复印件,但必须送原件到省社联学会工作处审查。提供的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也应一式6份,并与成果单独装订成册。
六、申报成果具有合作人,必须填写,合作人姓名只填前五名(含申报人),按发表、出版时的顺序排列。
七、本表只申报一项成果,可复印使用。
八、本表一式6份,单独装订填写。
九、申报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所提供的成果发表、出版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申 报 人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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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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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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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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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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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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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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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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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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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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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在相应栏目打√) |
著 作 |
应用对策研究 |
论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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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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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科(在相应栏目打√) |
马列科社 思政 |
党史 党建 政治学 |
哲学 |
经济学 |
法学 |
社会学 |
历史学 |
教育学 |
文学语言新闻传播 |
艺术学 |
管理图书 情报学 |
应用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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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
语言 |
新闻 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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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载成果的书、刊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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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成果合作人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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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人姓名(前五名含申报人,按发表、出版时的顺序排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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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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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内容提要及申请评奖理由 要求提示:成果主要观点,创新之处、理论价值和社会价值。(若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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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社会反响情况 要求提示:成果被报刊转载、引用、介绍、评述及采纳推广等情况(须提供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6份,并与成果单独装订成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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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设区市(省直管县、企业)社联、省属学会或高校、省直单位科研处室]审查、推荐意见 |
盖 章 月 日 |
省社联学会处复审意见 |
盖 章 月 日 |
省学科评审组 评审意见 |
本学科评审组应到评委 人,实到评委 人,经评审,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赞成票超过三分之二,建议该成果获 等奖。 组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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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意见 |
经研究,同意该成果获 等奖。 (盖章) 年 月 日 |
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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